但林凡不怕。
他有着未来三十年的记忆,脑海里装着无数未出世的爆款剧本和金曲。
他有着逆天的身体强化,演技和唱功都远超常人。
更有着两世为人的社会经历与阅历……
这一切,都是他闯荡好莱坞的底气。
1998年的春风吹遍浦江两岸时,繁星娱乐顶楼的落地窗前,林凡正指尖轻叩着一份英文曲谱,阳光将他的身影拉得颀长。
曲谱上的名字,是《Baby》。
这首歌,在后世将由加拿大歌手贾斯汀·比伯于2010年1月推出,由贾斯汀·比伯、卢达·克里斯、克里斯托弗·斯图尔特等共同创作。
这首融合了流行R&B与嘻哈元素的单曲,一经发布便席卷全球,登顶全球十余个国家音乐榜单,在公告牌百强单曲榜盘踞7周亚军,创下超过1500万份的数字单曲销量。
更是成为YouTube上首个播放量破十亿的音乐视频,堪称现象级的全球爆款。
而现在,这首歌的版权,牢牢攥在林凡手里。
“林总,真要拿这首歌闯米国?”老陈捧着一叠厚厚的资料,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。
“当下的米国乐坛,是白人摇滚和黑人R&B的天下,华人歌手想挤进去,比登天还难。上一个闯美失败的华人,还是去年带着专辑去洛杉矶的港圈天王,最后连公告牌门槛都没摸着。”
林凡放下曲谱,眼底闪过锐利的光:“正因为难,才要闯。《Baby》的旋律和节奏,是跨种族跨文化的,只要操作得当,就能撕开一道口子。”
这段时间,他早就查过1998年华人歌手登陆美国乐坛的路径——绝非简单寄样带就能奏效。
第一步,要拿到米国唱片业协会(RIAA)的作品注册认证,确保版权不受侵犯;
第二步,需与美国本土有公告牌榜单投放资质的发行公司合作,毕竟公告牌的榜单数据,和实体销量、电台点播、流媒体播放(此时以电台点播为主)深度绑定;
第三步,必须签约一家有渠道资源的美国经纪公司,负责电台打榜、媒体公关和线下路演。
这三步,环环相扣,缺一不可。
老陈咽了口唾沫:“那咱们找哪家发行公司?华纳、索尼?他们门槛高得吓人,而且对咱们华人歌手的分成,向来是苛刻到骨子里。”
“不找巨头。”林凡指尖点在资料上的一个名字———A&M唱片,这家由赫伯·阿尔珀特和杰瑞·莫斯创立的独立唱片公司,以发掘小众优质歌手闻名。
此时虽已被宝丽金收购,但仍保留独立运营权,且对亚洲市场抱有兴趣。
“你派人去跟A&M唱片谈合作,我们出制作费,版权归繁星娱乐,他们负责北美发行,分成比例我六他们四。”
老陈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:“六四分?林总,您疯了?北美发行向来是发行方拿大头,能给歌手五五开就顶天了!”
“他们会同意的。”林凡笑了笑,“因为他们没得选。《Baby》的demo,我已经让美国的录音师做了母带处理,你把母带送过去,就说,这是能让公告牌颤抖的歌。”
三天后,A&M唱片的会议室里,总裁大卫·福斯特听完《Baby》的demo,猛地从椅子上弹起来,反复确认。
“这歌真的是那个华人歌手原创的?旋律、节奏、歌词,简直是为美国青少年量身定做的!”
当老陈报出六四分的分成条件时,大卫·福斯特犹豫了十分钟,最终咬牙拍板。
“成交!但我有个条件——必须由我们公司的金牌制作人操刀混音,而且,林凡要亲自来洛杉矶录歌,配合电台打榜。”"